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
115年文創商品徵選計畫
一、徵選目的
本徵選計畫希望能開發具有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(以下簡稱本館)科普教育推廣、館藏或其他本館特色之文創商品。透過徵選有創意的文創商品達到發揚本館,並提供商業轉化的目的。入選商品將提供本館委外商店上架販售的通路平臺,並於本館的行銷宣傳管道曝光。
二、徵選商品內容
(一)具本館特色且有收藏或實用之用品、文具或玩具。玩具需具檢驗相關證明並於商品說明表填寫建議年齡。
(二)具本館特色且融入創意元素,增添趣味性及紀念性之用品、文具或玩具。玩具需具檢驗相關證明並於商品說明表填寫建議年齡。
(三)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令,並富有本館特色的美食商品(但冰品不予收件)。
(四) 如徵選商品為現已量產銷售之商品,須融合本館特色。
*以上「本館特色」即以本館展示、館藏文物或其他本館意象為設計主軸。
*可參考本館數位典藏網頁 https://dcpub.nstm.gov.tw/
*可參考本館一樓商店2024年、2025年、2026年1-4月銷售最佳前50名商品的種類及價格如下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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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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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創品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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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商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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玩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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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用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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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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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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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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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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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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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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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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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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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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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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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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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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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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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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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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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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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
1-4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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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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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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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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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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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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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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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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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-5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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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-1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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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1-15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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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1-2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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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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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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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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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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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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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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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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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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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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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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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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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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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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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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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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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徵選資格及辦法
(一)參加徵選單位須為依法立案之公司。每間公司可提供至多2件商品參加徵選。
(二) 由本館組成商品徵選委員會(成員5-7名),進行徵選評分事宜,參加徵選商品經評選入選後,得先行三個月上架試賣,商品上架試賣期間,均以售價六成(含稅)結算進貨金額,試賣期結束後,由本館依銷售數量、收入、商品特性及需求為評估依據,保有是否列入長期販售商品之最終決定權。
(三)評分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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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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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分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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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 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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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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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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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特色與內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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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以本館展示、館藏文物或其他本館意象為設計主軸。(20%)
2. 融入創意元素 (20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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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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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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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美感與包裝設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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色彩應用、造型、外包裝與商品契合度等呈現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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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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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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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發展潛力及市場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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紀念性或趣味性、量產可能性、遊客接受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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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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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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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價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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售價合理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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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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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本次預計徵選3件入選商品,入選商品可獲產品開發費新臺幣10,000元,得進入本館委外商店販售。
(五)每件入選商品,本館將另以單價為售價9成(含稅)、總價約10,000元採購入選商品做為宣導品,做為本館致贈貴賓或辦理活動使用,增加商品曝光管道。
(六) 入選商品如以本館館藏作為設計主軸並獲選,自上架販售起,本館免收圖像授權費用3年,授權期滿入選公司仍有販售需求,需依本館規費辦法繳納圖像授權費用。請參考國 立 科 學 工 藝 博 物 館 規 費 收 費 標 準:
https://www.nstm.gov.tw/FileHandler.ashx?oid=3b040f5b-de2e-4d17-882d-29bde5d48867&fid=5c4a9adc-c144-42aa-a34e-98c634c43fccc
( 七) 參加徵選單位及入選公司均同意就參加本徵選計畫之商品,授權本館有權為包括但不限於公開播送、公開傳播、公開傳輸、重製、改作、宣傳、展示、出版或公開發表等利用行為,且利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,均不另給酬,參加徵選單位及入選公司亦不得對本館行使著作人格權。
四、徵選計畫時程
(一)徵件:即日起至115年8月31日親送截止時間為115年8月31日下午5時;郵寄者以郵戳為憑。
(二)評分:暫定於115年9月上旬。
(三)徵選結果公告:暫定於115年9月中旬,於本館官網公告,並用電子郵件通知。
(四)商品試賣期:暫定於115年11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,共3個月。
五、徵選報名資訊
請於徵件截止前,完成實體送件及電子資料繳交(2種均要交)。
(一)實體送件
1. 採郵寄掛號或親送本館。
2. 掛號或親送地址:807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20號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公共服務組 林祐臣 收,外包裝請註明「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115年文創商品徵選」。
3. 親送本館請於平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時至下午4時。
4. 繳交項目
(1) 報名表及商品說明表:請填寫附件報名表及商品說明表後,列印並寄送書面報名表。
(2) 公司立案證明影本
(3) 實體商品:販售之實體商品(含外包裝)。如販售商品為顧客須DIY之材料,則須繳交組裝後成品及未組裝的販售實體商品(含包裝)。
(4) 食品類需檢附2年內商品檢驗或安全證明等相關文件影本(冰品不予收件)。
(5) 玩具需具檢驗相關證明並於商品說明表填寫建議年齡。
(二) 電子資料
1. 電子郵件寄送:andylin@mail.nstm.gov.tw 。
2. 信件主旨請註明「115年文創商品徵選_公司名稱_商品名稱」
3. 繳交項目
(1) 填寫後的報名表及商品說明表電子檔。
(2) 公司立案證明電子檔。
(3) 4張商品清晰照片:JPG檔、圖片解析度為 300dpi以上。請勿繳交超過4張商品照片。
(4) 食品類需檢附2年內商品檢驗或安全證明等相關文件電子檔(冰品不予收件)。
(5) 玩具需具檢驗相關證明等電子檔,並於商品說明表填寫建議年齡。
五、其他注意事項
(一)實體送件請妥善包裝,避免運送過程中商品受損,如影響評分判斷,參加徵選單位自負責任。
(二) 參加徵選商品於評分結果公告後14日曆天內,可親自領回或於報名時告知本館寄回。超過14日曆天未取回,本館自行處理,不負擔保管及歸還責任。相關審查資料概不退還。
1.親自領回:取件地址為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20號 (取件前1日請先電子郵件聯絡)。
2.郵寄還回:於報名時備註於信封上,評分結果將於公告後14日曆日內,以「宅配貨到付款」方式還回。
(三)參加徵選商品如資料不齊且未於徵件期限以前主動補齊者,視同放棄徵選,本館不另行通知。
(四) 參加徵選商品經查證若有違反著作權、抄襲、任何資料填寫不實,有他人提起侵權之請求者,由參加徵選公司自行負責,入選公司本館亦將取消商品上架及宣傳資格。若已上架販售或公告宣傳,將立即下架,參加徵選單位及入選公司均不得異議,後續相關法律責任由參加徵選單位及入選公司自行負責,並賠償本館損失〪
(五)入選商品若有品質瑕疵問題或標示不全所衍生法律問題,入選公司應自負法律責任。
(六)為推廣入選商品,入選公司同意商品相關資料無償提供本館使用。
(七)參加徵選公司應尊重評分委員意見,對評分結果不得有異議。
(八)本館保留本徵選計畫異動權利,若有任何變更或異動,以本館官網公告為準,不另行通知。
(九)參加此徵選活動者,視同接受本徵選計畫所有相關規定。
(十)每份報名表限報名1件商品(如為同系列不拆賣除外)。如有2件商品參加徵選請填寫2份報名表、實體送件請分成2件包裹、電子郵件請分成2封郵件寄送。
(十一)入選公司請於試賣期10日前提供試賣商品,每項商品提供數量至少20個,賣完須於通知日隔日起算7日內補貨,由入選公司負擔郵資郵寄或親送, 試賣期間如商品銷售完畢,入選公司應配合本館通知適時補貨。入選商品後續如需長期販售,本館將另與入選公司洽談商品供貨、上架及合作細節。本項所提「日」均為(日曆天)。
(十二)食品類獲選後,須依法於上架販售前提供產品責任險證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