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-03-22
轉知「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」114年第2次公告受理申請,鼓勵民間團體踴躍申請,至114年4月30日止。
發佈單位:公共服務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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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「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」114年第2次公告受理申請一案,請協助轉知所屬並鼓勵 踴躍申請,請查照。
一、本部為尊重多元文化,打造語言友善環境,增進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學習管道及使用機會,落實語言生活化及現代化,以旨揭作業要點補助民間共同響應。
二、旨揭要點每年度受理二次,申請者資格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、團體、公私立學校,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,補助類別包含「友善環境」、「創作及應用」、「推廣活動」、「台語人才培訓」及「培育台語家庭」五大類。
三、114年度第二次受理申請時間,自114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,請協助轉知所轄之民間團體逕上本部「獎補助資訊網」(https://grants.moc.gov.tw)線上報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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