備註111.03.01生效 下載場地租借申請表(ODT檔)
戶外場地
* 請參考本館場地管理及提供使用作業要點 第七點第十項第二款規定
* 依據910917高雄市政府公告及噪音管制法第6條規定,本館廣場晚上8時至翌日上午五時禁止使用擴音設施,周圍五十公尺範圍內全日不得從事燃放爆竹及神壇、廟會、婚喪等民俗活動,使用單位若有違規行為,高雄市政府依噪音管制法得指派人員進行檢測罰款新台幣3,000~30,000元,並應令其立即改善。
戶外場地空間一覽表
空間名稱及面積
南館:多功能度量衡廣場 2,750平方公尺
北館:追風廣場 2,595平方公尺
北館:劇院廣場 1,160平方公尺
每日使用時段
早 08:00-12:00
午 13:00-17:00
晚 18:00-22:00
每時段場地費
早 5,000 元
午 5,000 元
晚 5,000 元
每時段保證金
10,000 元
每場次預演或佈置
3,000 元
備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