備註111.03.01生效 下載場地租借申請表(ODT檔)
戶外場地
* 請參考本館場地管理及提供使用作業要點 第七點第十項第二款規定
* 依據910917高雄市政府公告及噪音管制法第6條規定,本館廣場晚上8時至翌日上午五時禁止使用擴音設施,周圍五十公尺範圍內全日不得從事燃放爆竹及神壇、廟會、婚喪等民俗活動,使用單位若有違規行為,高雄市政府依噪音管制法得指派人員進行檢測罰款新台幣3,000~30,000元,並應令其立即改善。
戶外場地空間一覽表
空間名稱 | 南館 | 北館 | 北館 |
多功能度量衡廣場 | 追風廣場 | 劇院廣場 | |
面積 | 2,750平方公尺 | 2,595平方公尺 | 1,160平方公尺 |
每日 使用時段 |
早 08:00-12:00 午 13:00-17:00 晚 18:00-22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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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時段 場地費 |
早 5,000 元 午 5,000 元 晚 5,000 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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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時段保證金 | 10,000 元 | ||
每場次預演或佈置 | 3,000 元 | ||
備註 |
1.使用本館電盤配接線路使用費,每次2,000元,電費依台電營業用「非時間電價」收取。 2.其他戶外場地如須提供使用,由相關業務組室簽奉首長核可後辦理,其每時段場地費以北館劇院廣場面積換算場地費收取,其餘收費基準比照之。 3.承辦連絡窗口:07-3800089 轉 6703 蔡芳宜 |